挣钱的群聊名字,好听的赚钱群名称?

微信群里拉拉人

就能轻松赚钱

这些年轻“业务员”们

以为找到挣钱的好路子

殊不知却成了

诈骗团伙的“帮凶”

让自己陷入泥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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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1年3月,被告人张三认为做 “水军”和“电销”业务有利可图,便邀请被告人李四合伙租用居民房成立工作室,并在网上购买了电话卡、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还聘用了被告人王五等人帮其工作。

李四主要负责工作室的日常工作和员工的招聘、培训等工作。张三则通过网上搜索股票交流群进行接单,安排“业务员”使用拨号软件拨打被害人的电话,接着用事先编好的“话术”冒充证券公司的客服假借“学习炒股”之名,诱导被害人添加“股票分析师”的微信或拉进“股票交流群”,待微信群人满后,“业务员”们便“功成身退”,按照所邀人数领取报酬。

经调查,被害人王某经被告人王五介绍加入股票交流群,因相信诈骗人员推荐的“高收益”股票,在虚假的APP上投入20.3万元,导致血本无归。

本案被告人将被害人引入微信群进行诈骗后,被害人信息还会被层层卖出,导致被害人成为电信诈骗的主要对象。

法院审理

被告人张三等人通过做“电销”业务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4.2万余元。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三、李四、王五自愿认罪认罚,并在案发后退赔被害人王某,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以诈骗罪对三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并处两万至一万不等罚金。(文中的张三、李四、王五皆为化名)

法官提醒

青春非常珍贵,人生不能重来。这些“业务员”大多是95后、20岁出头刚从学校走向社会的年轻人,并未意识到自己“拉人建群”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只因来钱快,不知觉地成了诈骗分子的帮凶,最终承担犯罪后果,得不偿失!

也提醒广大市民,想要防止“钱包受损”最重要的是“不要相信”,不要相信有稳赚不赔的投资,不要相信有 “超高收益”的股票,不要随意下载软件投钱,提升防骗意识,捂好“钱袋子”。

素材来源:上高法院

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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