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发货时间规则48小时(淘宝发货时间规则赔偿)

  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今年618我看好了几件衣服,但最终因为预售时间太长放弃了。”近日,济南市民李红梅在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经济导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管是在电商平台还是一些短视频平台的网店,“30天预售”“50天预售”的标签随处可见。而这种“超长预售”,也在一点点透支消费者的热情。

  受访的业内人士指出,预售是正常现象,可以帮助商家开展计划性生产并及时协调仓储,降低企业成本。“但‘超长预售’则是在钻‘漏洞’,将风险转移给消费者。”电商独立分析师崔春红分析道,“相关平台和监管部门应该通过细化制度安排,解决超长预售乱象。”

  难忍的“超长预售”

  李红梅告诉经济导报记者,此前她曾多次遇到预售的情况。“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很多商品都由48小时发货,变成了‘15天预售’‘30天预售’,有些商品预售时间甚至更长。”

  据了解,今年3月份,李红梅看中了一双适合春天穿的鞋子,结果付款几天后发现,商家一直未发货。“询问后才知道,这款鞋子是预售,需要等待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真是应了那句‘我等得花儿都谢了’,等鞋子到了,春天也就过去了。”无奈之下,李红梅放弃了这双心仪的鞋子。

  “不光是我一个人,我身边的朋友同事都遇到过超长预售的情况。”李红梅说。

淘宝发货时间规则48小时(淘宝发货时间规则赔偿)

  同样的遭遇不光李红梅一个人,济南市民杨志义对预售也很头疼。“说实话,适度的预售等待可以理解,毕竟部分商品的生产、运输确实需要花费时间,但如果等待过长则很难接受。”杨志义表示,“而且预售的时候,商家随时调整预售时间,还和消费者玩文字游戏。”

  据了解,去年9月份,杨志义看中了一件预售的秋装,虽然是预售,但时间只有15天,他就非常麻利地付款了。“过了几天发现,原本预售15天的衣服变成了预售20天,去问客服,客服也没解释清楚,而且还玩文字游戏,声称预售是按工作日计算,不是按正常日期计算。”杨志义说道,“按照商家的说法,20个工作日的预售会变成30天的预售。而且就算申请退款也不能用‘长时间未发货’,只能用‘7天无理由退款’。”

  “如果品质好就算了,就怕质量、尺寸不合适,最终还得退货,白折腾一场。”对于预售的时间过长,济南市民张玲玲也颇有情绪,“对于消费者来说,选择线上购物而不是线下购物的原因之一,就是希望提高购物效率,可没成想,如今的物流虽然越来越发达,消费者等待的时间却越来越久了。与其这样等,还不如直接线下购买呢。”

  相比之下,“95后”白领李岩吐槽起来就没那么客气了:“我就想问:难道我下单后才开始种棉花吗?”在经历了几次超长预售后,李岩已经将“预售”二字从网购生活里“拉黑”了。

  经济导报记者浏览多家电商平台发现,不同商家对于预售商品的标注并不统一。有些能在商品标题中清晰标注,有些只是在产品说明中附上一行小字,更有甚者,付款后才显示发货日期。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调查显示,目前,各大网络购物平台均存在预售行为,等待时间一般在8至45天不等,有些订单硬生生地被拖成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在小红书App内搜索,“讨厌预售”的话题已经有超过1000万的浏览量。网友们对于动辄预售、超长预售的形式吐槽连连,甚至已经有网友开始总结遭遇超长预售之后的索赔攻略,誓言决不能再“惯着商家”了。

  双赢还是双输

  崔春红告诉经济导报记者,一般来说,预售的产品主要是新品或者是一些小众的产品。如“JK(女子高中制服)”“Lo裙(洛丽塔裙子)”“汉服”以及各式“Cosplay(角色扮演)服装”,这类服装因为相对小众、做工复杂、价格高昂,商家不会准备大量现货,对此,消费者理解甚至认同这样的销售模式。“但现在预售成了销售的主流模式这就需要关注了。对商家而言,预售确实能可以帮助其开展计划性生产并及时协调仓储,降低企业成本。”

  王玉萍是一位从事网络服装销售长达十几年的店主,她告诉经济导报j记者,最初订单都是现做现卖,最近几年才开始做预售生意。在她看来,商家通过预售模式,可以根据预售情况,再和供应商与工厂沟通,有效地把控生产数量,避免积压存货的风险,降低库存成本。同时,可以借助预售,提前了解不同款式的受欢迎程度,更精准地规划推广。

  在另外一家店主张博看来,预售是把双刃剑。他认为,虽然预售模式让商家规避了成本与库存的压力,但也尝到了另外一种“苦果”,这就是许多工厂有最低生产量的要求。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达到一定的生产量,工厂一般都不给生产,即使生产,要价也高。同时,因为商品长时间不能发货,店铺会被消费者吐槽或放在社交平台上公布,这样就会影响店铺的信誉,也会流失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老顾客。“这就看店主如何运营了,用好了就是双赢,用不好就是双输。”

  “预售是正常的,但长达1个月、2个月的预售却不太正常。”谈及“超长预售”的风气,崔春红说,“明明消费者等着买,还是预售1-2个月,这种店铺明显是不愿意承担任何风险,将风险转移给消费者。”

  崔春红认为,做生意逐利无可厚非,可商家成本降低的背后,代价是消费者漫长的等待和不可控的商品品质。过多牺牲消费者体验,并不是长久之计。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示,应有效规制超长预售。超长预售表面上商家履行了告知,并无不妥,但实际上商家利用经营优势地位,将产品备货的库存成本、时间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属于实质的不公平经营行为;另外在合同形式上,商家又利用强制预售,限定发货时间方式,减轻了自身责任,属于不平等格式条款,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这种不健康营销模式应当被坚决制止。

  目前已有一些平台对超长预售商品进行监管和约束,例如不对类似商品做优先展示,对投诉量大的商家给予相应的惩罚等。“不排除一些商户在产能不足的时候仍然恶意接单,他们用‘超长预售’来营造销售量上的虚假繁荣。”崔春红表示,“超长预售期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商家若想长远发展,还是要规规矩矩地做生意。”

  面对预售难题,崔春红建议,消费者网购时应慎重选择预售商品。如果必须购买预售商品,消费者首先要了解商家的资质、信用以及规模;其次要了解清楚预售的规则、发货时间、商品的标准和规模,并且要关注商品情况,遇到问题及时退货;最后,要保存好相关的购物凭证。“此外,平台和监管部门也应该行动起来,对盲目预售和随意变更、一味延迟发货的商家不能恣意纵容,要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和准入黑名单机制。”

记者手记|面对“超长预售”,监管不能缺位

  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预售商品是电商平台经济发展的特色产物,若经营者诚实守信、努力经营,预售商品对消费者而言只是存在无法收到货物的风险,尚未达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程度。

  而现在预售成了“套路”,优惠成了“口惠”,消费者难道只能自认倒霉?答案是否定的。

  预售模式,特别是超长预售期限,将销售处于不确定状态,这是一种不公平交易行为。预售模式是将产品先推向市场,而实际上可能尚未生产,所有风险转嫁给了消费者。商家希望实现成本风险最小化可以理解,但不能跟消费者玩套路,不能透支品质和服务,更不能凌驾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之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2020修订)》明确规定,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

  面对超长预售,监管不能缺位。电商平台虽不是行政管理部门,但其对商家有管理的责任与义务,应当尽快完善预售机制,加强对预售商品的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商品不予上架。同时,建立特定的监管制度,利用信用等级管理、黑名单等手段敦促商家尽快整改。

  此外,立法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失信成本。从监管角度看,市场监管部门有必要向社会公开并依法处罚盲目预售、恶意延迟发货的经营者,对预售模式中存在的乱象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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