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探讨中国历代版图时都会潜意识用现代的领土观去套,并且做比较,从而得出了,西藏非某朝领土,东北非某朝领土等在我看来很搞笑的言论,那么,领土的概念是怎么发展来的呢?古时的领土观和现在有什么区别呢?
领土的起源可追溯至公元前,当时人类逐渐由游牧转至农耕,并由氏族转至部落,拥有独自的首领。部落拥有自己的农田、活动范围,且阶级制度开始形成,渐渐形成势力范围。势力范围是一个部落的管控地区,领土的基本概念形成。后来,势力范围便转变成领土,部落转变成国家,首领转变成皇帝或君主,领土正式形成,成为国家的一个象征。
但是,领土在初时定义模糊,且疆界不清,难以考察国家的实际领土。直至近几百年,领土疆界才逐渐清晰。这也是因为古时测量技术的约束,人们只能大致了解自己土地约多大,且大致的范围的猜测和探索,且有这种能力也是在明朝的时候,直到清朝才有能力绘制出一张完整的与明相比相对科学,准确的疆域图来!
那么,由此可见,领土观古已有之,但是和现在区别在哪?
先来看看现代领土的定义的官方说法,领土(又称疆域)指主权国家所管辖的地区范围,通常包括一个该国国界(边境)内的陆地(即领陆)、内水(包括河流、湖泊、内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领空),有时亦会包括领海。

领土与国家存亡有密切关系,因为领土是国家的一部份,形成国家的必要条件,国家行使主权的地域及显示出国家独有的主权的方式。
区别就在主权上!中国史书没有主权二字,那么有没有和主权类似的概念呢,答案肯定是有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就是一定程度上的主权观,在现在看来有点中二!但是,这句话建立在实力之上!可是,这种中国式的主权观和西方白纸黑字的‘主权’二字,是有区别的!
现在把全世界学者洗脑的主权观从何而来?
现代西方的主权定义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简言之,为“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也是对内立法、司法、行政的权力来源!
让·博丹被认为是现代主权概念的创始者,他在1576年所著的论《共和六书》里形容主权是一种超越了法律和国民的统治权,这种权力由神授或自然法而来。从这里他也先行定义了君权神授说,指出“主权是一个共和国所拥有的绝对和永恒的权利”。主权是绝对的,至高无上的,因此是无法被分割的,但也并非不受任何限制:它只在公共的领域行使权力,而不是在私人的领域。它也是永恒的,因为对它的拥有者而言,主权并没有期限存在(而掌权者则有其期限)。换句话说,主权并非一个人的财产:在本质上,它是无法被割让的。
这是西方主权的最早来源,请注意,前提是——共和国!相同的定义在“社会契约论”中也可以找到。
也就说,现在中国和外国某些学者,犯了张冠李戴的错误,他们拿带有现代民主色彩的共和国制的主权观来套帝王制封建儒家思想的主权观。
这就好比拿女人的衣服给男人穿,看看合不合身一样的可笑!
他们忘记了中国的儒学其实就是诞生中国,或者东方主权观的基础,羁縻州,都护府,司,卫,等等本就是中国特有的国家管理方式。
而现在,很多人拿共和国制下的主权来判定自己的主权制度合不合其标准,顿时有种让人涕泗横流,感慨中国5000年文化丧失殆尽,特有系统,破坏无己的落魄和感叹!
当然,主权概念不管怎么变,本质变不了,那就是控制,可是和西方讲究的直接控制不同,中国是间接控制,而且大多是对了异族,这种制度现在还有其影子,比如中国的几个少数民族自治区。
就现在是共和国国体下的中国,也仍然常用一些中国特色的主权形式,比如香港,别忘了,现代西方主权的条件是对内有立法,司法,行政的权力,这是最官方的说法,香港显然不完全符合!而是符合中国古代的羁縻州的一些管理特性!
既然现在是共和国体制下的中国也仍然在小规模常用不符合西方那一套主权论,那一些学者张冠李戴的疆域评判标准更是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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