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打卡,打卡软件?

江苏某法院近日就下班后微信办公是否算加班的问题作出了判决,引发社会热议。该判决对于打工人的权益保护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特别是对于周末加班的情况。

2021年5月,王某加入了一家全国连锁酒店,但于次年4月份被酒店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不能胜任工作。王某认为自己在职期间被要求加班,尤其是双休日,区域经理要求深夜11点半在微信群打卡,并且需要统计入住率和支出等,因此起诉公司要求支付加班费。酒店辩称加班需要在系统中申请延时批准,否则算作自愿滞留在单位。法官指出,下班后在微信沟通不能一概而论为加班,但付出了实质性劳动且有工作量的情况应酌情考虑为加班。最终,法院结合考虑了王某的工作时长和内容等因素,判决酒店应向王某支付补发加班费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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